导航

什么类型的MCN机构须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时间:2022-06-19 18:27  来源:原创   作者:唐文聪   点击:510次

MCN是舶来品,是Multi-Channel Network的缩写,直译就是多频道网络。MCN起初仅是为Youtube上的创作者提供管理服务或者是技术支持,指的是一种多频道网络的产品形态,通过将各种内容联合起来,在制作、交互推广、合作管理、规范运营和资本等方面的有力支持下,保障内容的持续输出,从而最终实现商业的稳定变现。

 

一般来说,MCN机构也就是将内容生产者的内容包装加工,推荐给互联网平台,从而使互联网平台在内容的加持下获得更多流量,内容生产者可以实现内容变更的中介性质机构。

 

在实践中,MCN机构根据不同的分类依据,可以分为电商型、泛内容型、营销运营型,也可以分为内容生产型、运营型、营销型、经纪型、IP授权型、电商型、社群/ 知识付费型等类型。

 

在我国,MCN机构更多是指从事主播经纪活动的机构,但实际上,网络主播的经纪机构只是MCN机构的其中一种类型。

 

一直以来,即便是从事主播网络表演活动的经纪机构,也无须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在司法实践中,裁判机构在网红主播及其代理人以MCN机构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而主张合同无效时,往往以网络直播演艺活动不属于现场文艺表演活动而不予支持。

 

但是,2021年8月30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从事演出经纪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对办法实施前已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给予18个月缓冲期

 

亦即,自该时间起,新设立的从事主播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的MCN机构须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已设立从事网络表演的经纪机构在18个月的过渡期后,也须取得演出资质。

 

那什么是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呢?什么样的活动才属于演出经纪活动呢?是不是直播领域的MCN机构都须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呢?

 

《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网络表演是指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网络表演经纪机构,是指依法从事下列活动的经营单位:(一)网络表演的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二)网络表演者的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

 

《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演出经纪活动,包括演出组织、制作、营销,演出居间、代理和行纪,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活动。”

 

可见,MCN机构不仅是从事狭义的“经纪”活动须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从事与网络表演相关的经营活动均须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但从上规定亦可知,网络表演仅限于现场文艺表演的直播领域,且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的通知明确,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因此,并非所有直播领域的MCN机构都须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此外,《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同时规定,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当配备满足业务需要的网络表演经纪人员,网络表演经纪人员与所签约网络表演者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00。

 

因此,从事网络表演的MCN机构不但应按规定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同时还须按照规定配备符合比例的经纪人员。

摩羯合规团队隶属于唐氏法律团队,专注于企业、行业合规,致力于成为企业可信赖的法律合规顾问。

公众微信号:mojielaw,商务合作微信:zeolaws。


 

Copyright 粤法网分站-行业合规律师网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