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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行为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时间:2020-07-24 17:22  来源:未知   作者:神狐   点击:814次

       神狐刑辩律师团队从网络上获悉,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2日审结一宗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
       2019年8月4日,被告人黄姣通过朋友在本市城区夏威夷主题酒店开房,郭某联系黄姣,待黄姣的朋友离开后,郭某来到该房间内,购买甲基苯丙胺,二人在该房间内吸食。2019年8月5日前后,被告人黄姣在其位于本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向阳街枫江路40号的租住屋内,黄姣熬干之前吸毒水,提取了甲基苯丙胺粉末,与郭某在其租住屋内吸食。2019年8月22日下午,广州刑案律师被告人黄姣在铭成商务酒店3088房间,郭某联系黄姣,二人共同购买了甲基苯丙胺。之后郭某带着李某来到该酒店,三人在房间内吸食甲基苯丙胺。
       另查明:被告人黄姣因吸毒,于2019年7月29日被利川市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被告人黄姣因吸毒,于2019年8月25日被利川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姣多次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黄姣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愿意接受处罚,并签字具结,广州刑事诉讼律师依法可以从宽处罚。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黄姣因于2019年8月22日吸毒,于2019年8月25日被行政拘留的时间应折抵刑期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唐文聪律师(手机13825008183),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资深刑事律师,16年专业刑辩经验,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办理了近百件刑事案件,多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无罪释放、取保候审后不予追诉、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多宗案件的被告人被判处缓刑或上诉减刑,擅长办理税务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刑事案件,涵盖逃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骗取贷款罪、寻衅滋事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合同诈骗罪、走私废物罪、职务侵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组织卖淫罪等刑事罪名。http://www.yea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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