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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涉寻衅滋事被拘,取得谅解检察院不予批捕。

时间:2016-10-12 23:07  来源:广东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本网编辑   点击:230次

犯罪嫌疑人周某宁、其弟周某诚与另一朋友晚饭后到某沐足城欲沐足,但因饮酒过量而滋事,致来处理的派出所民警头部受伤住院,后周某宁三人被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唐文聪受聘担任周某某律师后,经了解案情,认为三人确因饮酒过多而滋事,除了导致来处理的民警受伤外,并未造成其他后果,如能积极赔偿受害人,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以争取取保候审或检察院的不逮捕,周某宁家属在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谅解后,检察院最终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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