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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伤害邻里,积极赔偿检察院不予批捕。

时间:2015-03-15 23:05  来源:广东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本网编辑   点击:911次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黄某某与受害人谢某某本是邻居,平时亦在一起打麻将娱乐,2015年2月7日,大家邻里又聚在一起打麻将,聊天过程中起争执,王某某、黄某某与受害人谢某某发生了互殴,致受害人谢某某受了轻伤,后受害人报警,王某某、黄某某被广州市荔湾区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及拘留。
春节过后,唐文聪律师受聘担任了王某某的律师,在会见了王某某后,唐律师认为王某某伤害谢某某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由于是邻里争执引起,如能积极赔偿受害人,公安机关应可以对王某某取保候审。之后,王某某、黄某某的家属积极与受害人谢某某的家属协商赔偿事宜,但经过多次协商,双方仍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因羁押期限已满,公安机关只能将案件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令人可喜的是,在案件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经过律师与家属们的努力,双方家属终于就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受害人亦向检察院出具了书面谅解书,检察院对王某某、黄某某作出不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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