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狐刑辩律师团队从网络上获悉,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7日审结一宗销售假药罪案件。 被告人张某某在明知其通过非法渠道购进的某瑞宝生物有限公司生产的“硬到底”系标示有主要成分、功效、适应人群、用法用量,且无国药准字的假药的情况下,而于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9月20日在其经营的位于彰武县的彰武县某保健品店内进行销售。2019年11月18日,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硬到底”样品中检出西地那非。佛山刑事律师2019年12月4日,经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硬到底”产品为假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硬到底”是国家禁止的假药仍故意销售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张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予以从轻处罚。张某某积极缴纳罚金,酌情从轻处罚。张某某已认罪悔罪,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宣告缓刑。 被告人张某某认罪认罚,综合以上情节,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根据张某某的犯罪情况,应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保健品经营活动。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山刑事律师第一百四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注:本文内容转载自中国裁判文书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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