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某为某工厂主管,因上班需要,一直想购买一台二手摩托车代步,并让朋友邓某辉帮忙留意有没合适的二手摩托车。9月下旬,邓某辉致电麦某说有一台二手摩托车性价比高,欲介绍给麦某购买,麦某随后在邓某辉带领下去看车,经讨价还价,麦某之后以1400元价格购买了该台二手摩托车,但当麦某发动摩托车走出没多远时,突然被警察拦住并被带往派出所,随后麦某被广州市番禺区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犯罪刑事拘留。 麦某妻子经朋友介绍找到优辩网的唐文聪律师,并聘请唐律师为麦某提供法律服务。唐律师前往广州市番禺区看守所会见了麦某,经详细了解后,唐律师认为麦某并不知道其所购买的是失窃的摩托车,没有犯罪主观故意,其行为应不构成盗窃罪,于是唐律师向公安部门提交了无罪辩护意见。2016年10月18日,麦某被公安部门无罪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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